easy pass mock 3
Part B:
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(EAA)的執業指引,填寫「物業資料表格一」(表格1)時,關於實用面積的資料,持牌地產代理必須從以下兩個**「訂明來源」**之一取得:
1. 訂明資料來源(二選一)
地產代理必須優先從以下兩者之一獲取數據:
差餉物業估價署(RVD): 透過該署的「物業資訊網」(Property Information Online) 查詢的官方紀錄。
該物業的首次轉讓買賣協議(First Agreement): 即該物業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第一份轉讓買賣協議中列明的面積。
Q: 適用於填寫物業資料(表格一)的實用面積
A: 該物業的首次轉讓買賣協議
如果題目問,將會構成產權負擔
所有之前嘅按揭,建築按揭都要包括。就算已經release。
如題目問,現時有效的產權負擔
就只係答最近期的按揭,或法庭命令
1997年打後,根據中英聯合聲明,政府是免補地價續期50年,每年按英課差餉繳付3%地稅
在香港物業租賃中,CR109 和 AR2 是兩份不同性質且對應不同法律框架的文件,均由差餉物業估價署(差估署)管理:
1. CR109: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
適用對象: 適用於一般私人住宅物業的租賃(受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第 IV 部規管)。
主要目的: 業主在與租客簽訂新租約或續租協議後,必須在 1 個月內 向差估署遞交此表格進行批署。
法律後果: 若未經差估署批署,業主在法律上將無權採取法律行動(如入稟法庭)追討租金。
2. AR2:租賃通知書 (Notice of Tenancy)
適用對象: 專門針對**「規管租賃」**(Regulated Tenancies),即針對「劏房」(分間單位)的租賃(受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第 IVA 部規管)。
主要目的: 業主必須在規管租賃租期開始後的 60 天內,向差估署遞交此表格,以通知署方該規管租賃的詳情。
法律後果: 此為針對劏房租務管制的強制性申報程序,若業主未能遵守,可能觸犯相關法例,需承擔刑事責任。
如有傢俬列表,需最遲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要準備好